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確定,進入都市計畫審議程序

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確定,進入都市計畫審議程序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新聞稿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網址:http://www.caa.gov.tw聯絡電話:02-87701210聯絡人:李淑敏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確定,進入都市計畫審議程序桃園航空城計畫是愛台12建設計畫之一,也是總統「黃金十年」政策綱領中的旗艦計畫,更是行政院「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的重點工作,行政院在101年9月18日對外宣布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正式啟動,由行政院副院長召集相關部會首長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目的就是希望結合各部會的力量,同時與地方密切配合,加速計畫的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係內政部依98年1月23日所發布之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所擬訂,經過中央相關部會及桃園縣政府等全力推動,已陸續完成重大建設計畫認定、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意見徵詢、用水計畫核定、變更農地使用同意、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評估等程序,並於102年4月25日經內政部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計畫書修訂完成後,將進入下一階段之都市計畫審議程序。「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係以行政院100年4月11日核定之「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為規劃基礎,因應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之需求,所訂定的長期土地使用發展計畫,提供機場專用區、自由貿易港區及其周邊產業、生活發展所需用地;在產業引進方面,也將依據經濟部的「產業規劃及招商」研究分析,引進適合航空城的產業類別,並在都市規劃階段即納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內,以擘劃產業轉型之契機,創造就業能量,引領經濟起航。「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規劃面積達4,791公頃,扣除既有的桃園國際機場園區、高速公路、機場捷運等公共設施,未來實際辦理區段徵收面積約3,316公頃。由民航局辦理之機場園區相關跨區區段徵收案,面積約1,542公頃;由桃園縣政府辦理之附近地區區段徵收案,面積約1,774公頃。本案下一階段之都市計畫審議,依規定將會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充分對外說明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等相關規劃內容;有關民眾在地方說明會、駐地工作站,甚至經由陳情方式所提供的建議,主要包括提高補償價格及抵價地比例、農地徵收後之農舍興建、農保存續、建物原地保留、拆遷安置等議題,均將納入後續規劃時審慎考量、妥適研處因應,以利推動本案之都市計畫審議及後續之區段徵收作業。 返回即時新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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