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目前已進入政策環評及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都市計畫等審議程序

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目前已進入政策環評及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都市計畫等審議程序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新聞稿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網址:http://www.caa.gov.tw聯絡電話:02-87701266聯絡人:葉佳蕙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目前已進入政策環評及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都市計畫等審議程序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於101年9月18日奉陳前院長核示正式啟動後,即由副院長召集成立院級跨部會專案小組專責推動,專案小組下設「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開發建設」、「產業規劃及招商」等3個分組,各有關單位均已積極展開相關工作。目前民航局與桃園縣政府共同擬訂之「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已依程序分送環保署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進行政策環評及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都市計畫等審議作業中。「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係於101年10月2日成立,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經建會主委及交通部長擔任副召集人、交通部政務次長擔任執行秘書。專案小組已召開3次委員會議,推動、追蹤各項工作進展,另曾於桃園機場召開發展座談會並現場實地勘察,了解地方民意建言及周邊土地使用現況。專案小組下設3個分組,分別由桃園縣政府、交通部、經濟部召集成立,視作業需要再成立工作小組,各權責單位均已積極展開相關工作,截至102年2月26日止已召開逾70場之工作會議。在地方民眾意見收集部份,民航局與桃園縣政府於101年12月8日起,利用週六上、下午時段在大園、蘆竹地區已舉辦10場次說明會外,並自102年1月26日起在機場南、北側成立埔心及竹圍兩處駐地工作站,由相關單位派員進駐,直接與民眾對話、收集民眾關心事項,以期讓民眾了解說明桃園航空城計畫規劃情形、辦理進度,並深入了解民眾的想法及意見。桃園航空城之計畫範圍,經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整體規劃、共同開發之原則,擬定「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以下簡稱特定區計畫),規劃面積達4,791公頃,扣除既有的桃園國際機場園區、高速公路、機場捷運等公共設施,未來實際辦理區段徵收面積約3,233公頃。由民航局辦理之機場園區相關跨區區段徵收案,面積約1,459公頃;由桃園縣政府辦理之附近地區區段徵收案,面積約1,774公頃(如附圖)。目前特定區計畫已分送環保署及內政部,進行政策環評及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都市計畫等審議作業中。後續俟特定區計畫完成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都市計畫相關審議後,將進入下一階段之都市計畫細部內容審議作業。有關民眾在地方說明會、駐地工作站,甚至經由陳情方式所提意見,主要包括補償價格、抵價地比例、農地徵收後之農舍興建、農保存續、建物原地保留、拆遷安置等議題,均將納入下階段規劃作業審慎考量、妥適因應。另外未來下階段都市計畫審議時,尚需依規定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充分對外說明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等相關規劃內容,並於都市計畫審議程序完成後,方進入區段徵收作業。 返回即時新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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